針對遭天合光能起訴專利侵權一事,2月11日晚間,阿特斯發(fā)布了相關公告做出回應,稱公司對天合光能的兩項涉案專利做過較為充分的研究分析,認為有較強的證據(jù)可以證明這兩項專利應屬無效,且公司產品和工藝也并不侵犯該兩項專利。
公告顯示,阿特斯于2月10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傳票》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材料。天合光能就專利權糾紛向公司及下屬全資子公司常熟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熟阿特斯”)提起訴訟。截至公告披露日,該兩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此前,天合光能于2月10日晚間披露公告稱,公司分別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阿特斯,被告二常熟阿特斯共同賠償因其對于公司兩項發(fā)明專利的侵權行為給公司(原告)造成的損失6.07億元、4.51億元,共計10.58億元,并承擔案件涉及的維權合理支出及訴訟費用。
阿特斯表示,公司對天合光能的兩項涉案專利做過較為充分的研究分析,認為有較強的證據(jù)可以證明這兩項專利應屬無效,且公司產品和工藝也并不侵犯該兩項專利。天合光能基于該兩項專利向公司及常熟阿特斯合計索賠超過10億元,缺乏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jù)。鑒于上述訴訟尚未開庭審理,最終的判決結果尚不確定,因此尚不能判斷該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等的具體影響,最終實際影響以法院判決為準。
另外,阿特斯表示,公司已于2024年10月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天合光能侵害公司的兩項專利權,在該兩個案件中公司要求天合光能停止侵權,并向公司合計賠償1億元。目前這兩個案件仍在進行中。
作者:馬換換 王蔓蕾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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