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5日,江蘇常州市發(fā)改委下達《2016年度光伏電站項目優(yōu)選工作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7月29日前報送相關材料, 未按承諾時間建設的項目將采取限制措施。
2016年7月25日,江蘇常州市發(fā)改委下達《2016年度光伏電站項目優(yōu)選工作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7月29日前報送相關材料, 未按承諾時間建設的項目將采取限制措施。
作者: 來源:常州市發(fā)改委
責任編輯:dongyi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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