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了交易的電量之后,售電公司接下來就要確定購電的電價了。根據(jù)是否核定輸配電價,目前可以分為兩種報價方式,一是直接報價模式,二是間接報價模式。
原標題:售電公司在電力交易過程中如何報價?
來源:能源雜志
作者:領(lǐng)航智庫
集中競價購電第二步:競價配對
作為電力交易的核心一步,這部分有較高的操作技巧和技術(shù)水準。
在確定了交易的電量之后,售電公司接下來就要確定購電的電價了。根據(jù)是否核定輸配電價,目前可以分為兩種報價方式,一是直接報價模式,二是間接報價模式。
1)直接報價模式
直接報價模式主要適用于輸配電價已經(jīng)核定完畢的省份。用戶和電廠在這種模式下報出的價格,是它們各自愿意接受的上網(wǎng)電價。由于這些地區(qū)已經(jīng)有了比較明確的輸配電價,因此在競價后得到的上網(wǎng)電價,直接加上對應(yīng)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以及一些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費,就是用戶的終端電價。
在用戶與電廠報價之后,交易中心會根據(jù)它們的報價,排列它們交易的先后順序。報價越高的用戶和報價越低的電廠,越能排到前面,以此類推,一旦電廠的報價比和它配對的用戶報價還高,比如說,電廠報出的賣價是3毛錢/度,而用戶報出的買價只有2.5毛/度,那么雙方就沒有成交的可能性了。也就是說,在下圖中,需求曲線和供給曲線交叉點右邊的報價,已經(jīng)無法再進行交易了。
直接報價模式,買家比賣家報價低的組合(紅框內(nèi))無法成交
【注】在交易主體的報價相同時,交易中心往往會選擇其他的因素(如容量和申報時間等),對這些交易主體進一步進行排列,這也適用于間接報價。
直接報價的優(yōu)勢有兩點,一是規(guī)則比較直觀,便于理解,二是由于輸配電價的存在,它可以實現(xiàn)多電源種類、多用戶種類的集中交易。值得一體的是,在這種正面競爭中,水電邊際成本較低的經(jīng)濟優(yōu)勢將會得到體現(xiàn),在一些以煤電為主的省份,被呼吁了多年的“水火同價”很可能將會實現(xiàn)。
作者:領(lǐng)航智庫 來源:能源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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